中国人民警察节就是在每年的公历1月10日,这是国务院在2020年设立并发布的节日。而民间还流传着一种说法,认为3月14日是国际警察节,事实上这个日期并没有得到国际或官方的认可。
2020年7月21日,《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“中国人民警察节”的批复》发布,同意自2021年起,将每年1月10日设立为“中国人民警察节”。公安部和地方机关都有着各自不同的庆祝方式。
1、召开庆祝中国人民警察节电视电话会议。
2、1月10日当天,在公安部机关举行升(挂)警旗仪式,公安部党委成员、全国公安机关受表彰先进集体和英模代表、在京部属各局级单位主要负责同志、机关干部代表向警旗敬礼,并重温《人民警察入警誓词》。
3、举办公安先进典型系列学习宣传发布活动,包括集中宣传、大力弘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、做“人民的保护神”的新时代漳州110精神,组织开展2020“最美基层民警”学习宣传活动、第四期全国“公安楷模”发布活动、第二届全国公安百佳刑警推选宣传活动等,集中推出一批公安机关先进典型。
4、开展表彰奖励活动,集中表彰一批公安英模和先进集体。
5、举办“忠诚铸伟业 阔步新征程”——2021年中央广播电视总台“心连心”艺术团赴公安机关慰问演出活动。
6、举办美术书法摄影集邮主题展览和公安题材电影、音乐剧展播展映展演活动。
7、组织开展“我和我的祖国”“公安机关110工作35周年”“我和警察的故事”等主题征文活动。
8、配合国家邮政局发行庆祝设立“中国人民警察节”纪念邮票。
1、1月10日全国公安机关、公安院校举行升(挂)警旗仪式,唱响警歌,重温入警誓词,牢记初心使命,坚定从警信念。
2、举办“110警营开放日”活动,邀请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到公安机关考察调研,参观110指挥中心,邀请警察家属、人民群众参观警营,组织青少年警营体验等。
3、开展爱民实践活动,在全国公安机关开展“百万警进千万家”“警民恳谈”“百城警情大回访”等爱民实践活动。
4、开展走访慰问帮扶救助,结合元旦、春节,广泛走访慰问因公牺牲民警家属、因公伤残民警家庭、公安英模、离退休民警和基层单位等,深入了解慰问帮扶对象思想、工作和生活状况,协助解决实际困难,传送组织关爱。
5、推动落实惠警措施,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支持,将休假保障、身心健康保护、紧急医疗救治绿色通道、抚恤优待政策等从优待警措施落地落实落细。协调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在交通出行、旅游景点开放等方面出台爱警惠警措施。
在此基础上,各地公安机关可结合实际,因地制宜组织开展颁发从警纪念章、举行民警退休荣誉仪式、“警务广场”和“向人民报告”等多种形式的专题活动,向人民群众报告工作,增进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支持。
《人民公安报》记者对此专门进行过一番调查。经过了解,全国公安文联理事刘冬曾针对“国际警察日”一事向国际刑警组织致电查询,国际刑警组织秘书处官员答复称,国际刑警组织总部从来没有确定和发布过“3·14”或者其他日子为“国际警察日”。我国公安部宣传局也答复说,公安部从未将3月14日或其他日子确定为“中国警察日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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